会员管理办法
中国公路学会会员管理办法
为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体地位和作用,提升学会的凝聚力,增强会员的归属感,团结引领广大会员和公路交通科技工作者,为交通科技进步和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,依据《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》和《中国公路学会章程》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员类别
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
个人会员分为:普通会员(含学生会员)、高级会员、资深会员、外籍会员、荣誉会员。
单位会员分为:普通单位会员、理事单位会员、常务理事单位会员。
二、会员条件
(一)个人会员条件
凡拥护本会的章程,有加入本会意愿并符合会员条件者,均可申请入会,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。
1.普通会员(含学生会员):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公路交通科技工作者;高等院校本科或大专毕业从事公路交通科研、教学、生产、管理等工作三年以上者;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工作者;多年从事公路交通工作,具有一定科技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者;在高等院校就读公路交通及相关领域专业的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和三年级以上本科生。
2.高级会员:具有教授、研究员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当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,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,在本专业有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。
3.资深会员:公路交通领域的中国工程院、中国科学院院士,或在学术上造诣深、对公路交通科技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和学者,经学会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通过后可授予资深会员。
4.外籍会员: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,对我国友好,并愿意与本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、学者,经本会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。
5.荣誉会员:曾担任本会常务理事并对本会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,经本会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通过后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。
(二)单位会员条件
凡从事公路交通及相关领域事业,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工作者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,拥护本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支持并参加本会活动,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信誉的企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,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。
三、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(一)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1.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(不含学生会员);
2.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,并享有本会服务的优先或优惠权;
3.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4.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(二)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1.遵守本会的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2.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3.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;
4.按规定交纳会费(学生会员、资深会员、外籍会员、荣誉会员除外);
5.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6.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。
四、入会的程序及批准
1.个人会员: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,经理事会授权,学会秘书处审核批准后,由会员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入会手续,发放会员证,即成为本会相应类别会员。
2.单位会员:由单位填写入会申请表,经理事会授权,学会秘书处审核批准后,经本会会员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入会手续,发放会员证,即成为本会单位会员。
五、会籍管理
1.本会会员管理部门负责会员日常管理、服务及入会审核等工作。
2.本会按会员类别分级管理,根据本会章程规定,也可委托省级公路学会和学会分支机构负责发展和管理会员。
3.本会的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,由本会统一颁发中国公路学会会员证,并遵循中国科协制定的统一编码规则,对会员进行全国统一编码。会员证按会员交费年限有效期最长为5年。
4.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;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,视为自动退会;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。不缴纳会费者,不能成为学会理事(常务理事)候选人。
5.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,退会须在会员管理系统提出申请,由本会按规定程序办理退会手续,会员证作废。
6. 会员严重违反本会章程,损害本会利益和声誉的,经本会理事会(常务理事会)审议后,予以除名,取消会籍。个人会员如触犯刑律或被剥夺政治权利将自动取消会籍。
六、会费标准
经本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,会费标准如下:
1.个人会员:100元/年。
2.单位会员:普通单位会员6000元/年 ;理事单位会员、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届五年,会费标准是:理事单位会员8000元/年;常务理事单位会员10000元/年。
七、本办法经本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。
八、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